近日,多家银行纷纷发布公告,宣布对 存量房贷利率 进行调整,下调利率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并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度。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并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倡议,明确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
此次调整旨在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存量房贷重新约定加点幅度,以促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银行调整情况
1.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在10月10日发布公告,明确10月25日将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统一批量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
对于固定/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客户需先主动申请转成浮动利率,再进行存量利率调整。
2. 其他国有大行及股份行
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也发布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公告,均表示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
这些银行同样表示,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3. 城商行及农商行
江苏银行、长沙银行、蒙商银行等多家城商行和农商行也相继发布公告,宣布将下调存量房贷利率,并计划于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
调整对象及条件
此次调整主要针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商用房(含商住两用房、商铺等)贷款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调整对象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的相关要求。
具体来说,如果房贷利率加减点高于“减30BP”,且高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如有),则在本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范围之内。2023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调整影响
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后,将显著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降低每月还款金额,从而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度。
同时,此举也有助于稳定银行业务,避免新旧房贷利差扩大,对宏观经济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借款人应关注合同中约定的重定价日,以便及时了解贷款利率的变化情况。